为充实关城景区服务内容,促进景区的全面发展,逐步形成景观观赏、餐饮、购物、休闲、娱乐等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。最大限度地满足游客的旅游需求,拟计划对景区内经营摊位进行公开招商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招商目的
主要目的是通过招商丰富景区内的经营业态,实现景区品牌化塑造,最终建立起系统的经营体系。同时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,为经营者提供更多投资商机,达到双赢的目的。
二、招商对象
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商,需要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、经营管理能力及良好经营业态的经营者。
三、招商内容
(一)景区南门摊位(原客服中心门前)
摊位数量:餐车1辆
摊位底价:5万元
经营范围:不限
(二)九眼泉湖区域
区域摊位数量:房子6座(长7米,宽3米)
各摊位底价:3万元
经营范围:
一号摊位:嘉峪关烤肉、烧烤
二号摊位:新疆烤馕、新疆干果
三号摊位:麻辣烫、麻辣拌
四号摊位:品牌奶茶、品牌小吃
五号摊位:肉夹馍、凉皮
六号摊位:雪糕饮料烤肠酸奶
(三)景区碑廊至文昌阁参观道路区域
区域摊位数量:房子9座(长5米,宽2.5米)
各摊位底价:5万元
经营范围:
二号摊位:毛串、钵钵鸡、
三号摊位:品牌冷饮站
四号摊位:面部彩绘、儿童玩具
五号摊位:糖人糖画、品牌糖葫芦
六号摊位:桂花糕、桂花茶
七号摊位:雪糕饮料烤肠酸奶
八号摊位:品牌汉堡、热狗
九号摊位:鲜榨饮品、冰粉、小吊梨汤、冻梨
十号摊位:沙枣面油饼、锅盔面点类
区域限制条件:本区域不能使用大功率用电器,不能使用明火。
(四)景区内城区域
区域摊位数量:房子10座(长3米,宽3米)
各摊位底价:7万元
一号摊位:品牌水果捞、鲜切水果
二号摊位:土耳其冰淇淋
三号摊位:文创产品
四号摊位:文玩
五号摊位:非遗产品、风雨雕石艺画等
六号摊位:皮影产品、皮影表演
七号摊位:砸糕、特产类
八号摊位:奇石类
九号摊位:银饰
十号摊位:娱乐项目(场地自行布置)
(五)景区关帝庙门前摊位
摊位数量:1个
摊位底价:14万元
经营范围:香薰香料制品(场地自行布置)
(六)景区碑廊语音导览器租赁摊位
摊位数量:房子1座(长5米,宽2.5米)
摊位底价:14万元
经营范围:语音导览器租赁
(七)景区长城博物馆对面摊位
摊位数量:餐车1辆
摊位底价:10万元
经营范围:不限
(八)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摊位
摊位数量:餐车1辆
摊位底价:10万元
经营范围:导游扩音器租赁
(九)长城第一墩景区北门停车场摊位
摊位数量:餐车1辆
摊位底价:2.7万元
经营范围:各种书籍、干果、瓜果、特色旅游纪念品、手工艺品,冷饮、三泡台及地方特色小吃销售。
(十)长城第一墩景区地下圆吧摊位
摊位数量:1个
摊位底价:3.6万元
经营范围:各种明信片、书籍、纪念册、工艺品、冷饮特色旅游纪念品及手工艺品销售。
(十一)长城第一墩景区兵营摊位
摊位数量:1个
摊位底价:0.95万元
经营范围:古装出租、射箭、冷饮销售。
(十二)长城第一墩景区观光车乘车点摊位
摊位数量:1个
摊位底价:1万元
经营范围:瓜果、冷饮、三泡台、地方特色小吃销售。
(十三)悬壁长城入口内冷饮摊位
摊位数量:摊位1个
摊位底价:10.5万元
经营范围:冷饮、小吃、瓜果
(十四)悬壁长城入口内邮亭侧面文创产品摊位
摊位数量:摊位1个
摊位底价:0.75万元
经营范围:帽子、眼镜、冰箱贴、骆驼等文创产品
(十五)悬壁长城下山路口文创摊位
摊位数量:摊位1个
摊位底价:0.75万元
经营范围:文创产品
(十六)悬壁长城山顶文创摊位
摊位数量:摊位1个
摊位底价:0.75万元
经营范围:纪念币、锁、饮料
(十七)悬壁入口语音导览器及望远镜租借文创摊位
摊位数量:摊位1个
摊位底价:0.9万元
经营范围:语音导览器及望远镜租借、文创产品
(十八)悬壁长城入口内娱乐项目
摊位数量:摊位1个
摊位底价:3.5万元
经营范围:射箭、卡丁车、飞镖等
四、招商方式
1.本年度景区经营项目采取租赁权竞价方式确定经营人员,所有项目设置底价,由报名人员公开竞价,最终报价为本年度场地租赁费,另需缴纳保证金。
2.报名人员需满足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。
3.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前期在景区经营过程中存在不良记录、不遵循景区管理制度的人员不接受报名。
4.中标者年龄在55-60周岁(含60岁)之间,中标后五日内需提供全身体检报告,确认无重大疾病隐患方可签订合同。
五、招商事项
1.本次招商项目租赁期限为1年,具体以签订《租赁合同》中提供的时间为准。
2.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报名者应在报名前联系我公司到现场自行踏勘。
3.报名时,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4.集团公司职工家属不得参与此次招商活动。
5.在往年经营活动中,对景区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害、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单位不得参与竞租。
6.竞得人经营期间不得随意增加或更改摊位用途,不得随意添加或更改经营品牌,不得将摊位转租、转借、合作使用或其他违反《租赁合同》约定的方式使用;不得私自更换业态,如确需调整业态的需向景区提交书面申请,经景区书面同意后调整。如私自调换业态对周边业态造成影响的,应按照《租赁合同》要求承担相应责任。
7.竞得人须在竞得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景区签订《租赁合同》并完成全额场地租金的缴纳,逾期未缴纳的,视为放弃,景区有权终止《租赁合同》并收回摊位,已缴纳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。竞得人不签订《租赁合同》或签订后违反约定的,景区有权终止《租赁合同》并收回摊位,已缴纳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8.竞得人须遵守《租赁合同》和《景区经营项目管理办法》。
9.竞租当日需现场缴纳竞租保证金(现金)5000元/个,未竞得摊位当场退还,竞得后自动转为经营保证金,经营期满后退还。现场已竞得摊位后放弃的,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10.本次招商的摊位在租赁期间可能存在亮化升级、线路改造等不确定因素,竞得人须积极配合景区工作,不得以此为由向景区提出任何赔偿请求。
11.竞得人对于摊位的搭建布置,包括但不限于摊位结构面积、外观装饰、照明设施等,需提前向景区提交书面申请,详细列明搭建布置方案,经景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。未经景区书面同意,竞得人不得擅自进行搭建布置,否则景区有权要求竞得人拆除违规搭建布置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。
12.若因政策原因导致景区需要对摊位进行调整或取消,景区提前通知竞得人,并按照剩余租赁期限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租金,竞得人应在接到景区通知后,按照景区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,以便及时获得应退还的租金,不得以此为由向景区提出任何赔偿请求。退还租金的计算方式:退还金额 = 已缴纳租金总额 × (剩余租赁月数 / 总租赁月数)。
13.饮料雪糕酸奶摊位在经营期间,必须售卖景区指定的文创雪糕、文创酸奶、文创杏皮水,且所售商品必须保证新鲜、安全、符合质量标准。竞得人不得随意调价,销售价格应严格按照景区统一制定的价格体系执行。如需调整价格,必须提前向景区提交书面申请,经景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六、报名时间、地址、联系人
1.报名方式:仅接受现场报名;
2.报名地址:嘉峪关关城景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办公室(景区南门内北侧经营部办公室);
3.联系方式:魏先生13203137953 吕女士 18693777616
袁女士 18093739727
4.报名时间:2024年4月11日-4月16日(每天8:30-11:40 14:30-17:40)。
七、竞租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24年4月18日
地点:景区公司会议室
嘉峪关关城景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
2024年4月11日